来源:湖南省民政厅 一、建立并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,把行风建设纳入优抚医院总体目标管理。 二、坚持办院宗旨,完成优抚对象医疗接纳任务,为患者提供规范、优质服务。 三、实行院务公开,管理规范,作风优良,规章制度健全。 四、病房、门诊等环境卫生、整洁,秩序井然。 五、工作人员经培训上岗,恪守职业道德,服务程序规范,专业技能达到基本-要求,年内无较大医疗责任事故。 六、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公布,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。 七、坚持医药分开核算、分别管理。在医药购销中无违规违纪现象。严格药品出入库管理,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入库,及时清理和销毁过期药品。 八、坚持科学治疗、合理。用药,不以开单费、处方费、统方费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。 九、无索贿、受贿现象,不接受服务对象礼品、礼金。 十、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·渠道畅通,对群众举报、投诉的问题,及时认真处理,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。 | |